峨山县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5-7-3 15:53 |
关于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县文明委决定加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大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力度,着力开展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攻坚活动,着力净化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原则。
  三、工作重点
  抓好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整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低俗之风。互联网方面,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切实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强化对广大未成年人易于接触的手机应用商店、网络游戏、即时通讯工具的规范和管理,为孩子营造一个绿色网络空间。网吧管理方面,要继续控制网吧总量,推进网吧连锁经营,取缔"黑网吧",严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荧屏声频方面,要切实治理不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节目和不良广告。出版物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方面,要加强对小报小刊、电子出版物的管理,严格规范网络出版发行秩序,加强综合执法,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一)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网吧总量,着力推动现有网吧经营连锁化、规模化。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及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依法坚决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强化日常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改善经营环境,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坚决取缔"黑网吧",及时终止"黑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以"五老"人员为主的专门网吧监督员,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移动峨山分公司、联通峨山分公司、电信峨山分公司)
  (二)着力优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基础管理,制定和完善全县网站登记备案数据库、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数据库,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有害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进手机实名制,抓紧完善网络及网站实名制。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健全互联网搜索引擎安全管理系统,落实违法有害信息过滤措施。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和网络公众监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委外宣办、移动峨山分公司、联通峨山分公司、电信峨山分公司)
  (三)大力净化荧屏声频。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和播出制度,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要切实加强对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大力整治不良广告,严把广告播出关,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制定明确的广告审查细则和审查制度,制定并实施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不良广告的规定,依法查处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文旅广体局、县工商局、县委外宣办)
  (四)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审读把关制度,及时查处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非法委托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惩处。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周边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对学校周边5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的不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在避免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侵蚀的同时,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丰富的精神食粮。运用有关资源,支持本地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和影剧院、学校放映室等资源,为少儿文化产品展演展映展播提供条件;日报、电视台,要多制作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在重要时段、显著位置刊播,发挥好公益广告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中的积极作用,善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增加刊播数量,扩大宣传覆盖,增强教育效果;继续以学校电子阅览室、公共图书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重点,加快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依托峨山文明网、峨山新闻网等网站,办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青少年网站和频道。广泛开展文明小博客、文明短信传递、网络优秀视频展播、网上知识竞赛等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文化活动,以健康向上的主题引导未成年人,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实力量、完善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二)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文化环境的氛围,引导群众广泛参与。
  (三)形成合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涉及单位多,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各责任单位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要相互协调、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在行动中统一步调,真正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四)健全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协调运作、工作激励、检查督导和信息反馈等机制,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纳入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之中,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强化群众监督,促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峨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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